學生團體保險
保險的意義
學生團體保險是屬於〔團體綜合保險〕,凡參加保險的同學,因疾病或遭遇外來突發的意外傷害需要住院治療,或致殘廢或身故時,由承接本校學生平安保險公司依照保險單條款約定的標準,給付保險金,使病患或遭受意外傷害的同學,獲得金錢上的補助。平安保險的保險金是來自大多數未發生傷病事故的幸運被保險人的共同分擔。所以這個保險是把大多數同學提供的金錢來支助部分不幸的同學,完全是人類互助行為。
保障的範圍
參加保險的同學在保險責任期間內,因疾病或遭遇外來突發的意外傷害,需要住院治療,或致殘廢或身故時,都屬於保險責任範圍。
保險的對象
學生團體保險對象,是指學校具有學籍的在學學生。
如何申請保險給付金
請同學攜帶醫院診斷書正本、收據正本(影印需蓋醫院印章)、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身分證影本一份、存摺封面影本,印章、個資處理利用同意書至學務處衛保組、均可辦理。
學生團體保險須知
保障內容如下列,提醒學生若辦理休學,請務必加保學生團體保險,以確保學生權益。